-------【原文重現】-------
  

警察節專題 ─ 你真的認識警察嗎?  

 

【前言】

警察這個團體,與你我的生活息息相關,小至協助考生從事考場服務、舉辦青少年夏令營,大至追捕槍擊要犯、逃犯,或緝毒等等,都包括在警察的工作範圍內。

在學者眼中,警察同時身兼三種角色 ─ 社會秩序維護者、法令執行者與社會工作服務者。隨著時空背景的不同,這三種角色所佔的比例也不盡相同,可是不變的,卻是三者間所存在的無法消弭的衝突。

簡單講,以工作性質來看,警察在執行交通違規取締時,所形塑出來的形象,與警察在推動各項社會服務工作時,所需要的樣貌,往往是不一致的,甚至是相反的。

也因此,民眾似乎對於警察一職,總是愛恨交織。更妙的是,民眾存有這樣的〝絕妙心態〞,常常在看到別人交通違規時,心中冒出的第一個念頭是「警察為什麼不取締他/她?」,可是往往當自己違規時,卻又質問執勤員警「你為什麼取締我,而不是別人?」

就在適逢警察節之際,讓我們以回顧過去一年來,與警察有關新聞的方式,想想自己對於警察究竟存在著什麼樣的觀感,是主觀偏見?還是客觀事實?

 

【正確看待警察的知法犯法】

相關新聞標題:

1.      警超速 不實名義行文銷單 (民視新聞網 07/05/10)

2.      警車違停不拖吊 竟通知移車 (蘋果日報07/04/02)

3.      民批警未戴安全帽 「不服」(蘋果日報06/12/27)

 

相信大家都對這則廣告「要刮別人的鬍子,先把自己的刮乾淨」,記憶猶新,其背後所要傳達的訊息,大多數人的解釋是:「自己都沒辦法做好的人,沒有資格要求別人」,也因此,一般民眾多以放大鏡,檢視身為執法主力的警察。

當然,身為執法人員,務必要以身作則,以昭公信。然而,無論是民眾或警察本身,是不是都忘了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─ 「寬以待人,嚴以律己」呢?一個做錯事情的人,難道不能以自己為例,要求其他人不要重蹈他覆轍嗎?

誠如前言所提到的〝絕妙心態〞,在我們心底最深處,是不是也希望當自己違規時,警察可以通融幫自己銷單、通知移車而不拖吊呢?

 

 

【警察工作內容日趨多元化】

相關新聞標題:

1.      台中市警六分局 設置國中基測考生服務站 (中央社 07/05/26)

2.      基隆警察局長率員警至離島辦淨山活動 (自立晚報07/05/24)

3.      東縣「心」好警察 搶救助人跑第一 (大紀元時報07/02/16)

4.      鹽埕分局 舉辦防身術研習 (大紀元時報 06/06/20 )

 

相信一般民眾都知道,警察工作有兩個主要核心內容,那便是治安與交通。但是,我們也都知道,警察工作光依賴有限的警力,是不夠的,還需要運用藏於社會的無窮民力,方能達成警察維持治安與交通的任務。

那麼,警察要如何獲得、甚至是讓民眾願意協助警察呢?一般相信,透過服務的手段,讓警察形塑出新民愛民的形象,進而使民眾樂於接近警察,因而促成警察工作內容多元化。

然而,也正因為如此,警察工作顯得十分龐雜,在要求專業化與分工化的今日社會,警察似乎反其道而行,這也造成從事警察工作者,在舊有工作不減,新的工作一直往上增加的情況下,必須應付沉重的工作負荷。

所以,儘管各行各業都面臨超時工作、作息日夜顛倒的情境,但警察工作更多了一份工作量隨時往上增加而不減的苦楚。在時間與精力有限的情況下,警察工作的核心內容勢必將無法兼顧,不免有點捨本逐末之嫌。但是,在尚未覓得適當執行機構、人選之前,將工作交由警察來處理,似乎又是最好的暫時解決方案。只可惜一旦交到警察手上後,暫時往往就變成永遠了。

 

 

【警察中立性受政治操弄】

相關新聞標題:

1.      高市/一句不適任 副議長力主撤換分局長 震撼警界(東森新聞報 07/05/11)

2.      警局貼議員照「拍馬屁」 (蘋果日報07/04/06)

 

如果問你,為什麼你要聽老闆的命令,為什麼你要對老闆客客氣氣的?多數人會回答:沒辦法,薪水是老闆發的。同樣的道理,無論是中央或是地方的警政,民意代表(議員、立委)手中都握有編製預算的大權,也因而各單位的警政首長,莫不極力執行議會所冀望的政策,以符合多數民意代表的期待,畢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。

不過,警察是不是忘了,民眾又是民意代表的老闆呢?所以,如果把警察比喻為一間全國連鎖大企業,民意代表就是企業經理人或執行長,而民眾卻是企業幕後的董事長!因此,警察是不是應該重視民眾呢?而非特別禮遇少數人呢?

再者,民眾長期以來一直忽略掉,在此現象中自己也有一份責任存在。那就是,民眾是不是在選舉中,真正的選賢與能,透過選票向候選人表達出〝你不要欺壓民眾的警察〞這樣的心聲了呢?

民意代表也不能推卸責任,自己本身是否嚴以律己拒絕禮遇,或者是存有理所當然的心態呢?儘管相互制衡原本就是民主政治的特色,但在此大前提之下的每個人,是否能夠尊重彼此呢?

另外一方面,警察長久以來都是政治產物下的犧牲品,在以往藍色執政的時代,綠色民眾討厭警察,而現在則是相反過來,可警察卻依然堅持著維護社會秩序的使命,未曾改變。所以,當你覺的警察很討厭的時候,不妨仔細思考一下,問題究竟是出在哪個環節了?

 

 

【警察專業性仍有待加強】

相關新聞標題:

1.      禁不起民眾挑釁 台中警當街連開八槍 (東森新聞報 07/05/08)

2.      警闖賓館緝毒 嫌犯無罪 (蘋果日報07/04/21)

3.      太離譜 警又遭奪槍 轟臀 (蘋果日報 07/03/21)

 

從上列新聞,不免讓民眾質疑警察的專業何在,無論是法治程序的認知,或是執勤技巧,似乎都有待改進。在講究終身學習的現代社會裡,警察也不能倖免於外,必須與時俱進。

但是,我們也知道一個人的時間、精神與心力都是有限的,以警察一天工作十二小時來看,扣除掉醫學常識上所認知的健康睡眠八小時,警察每天的私人時間只有四小時,警察與你我一樣都是人,也有親朋好友與個人情感需要經營,所以很明顯的,時間似乎是不夠用的,若再加上吃飯、洗澡等必要時間,則更顯得緊湊。

因此,利用下班時間進修,確有難處,所以警察機關常常會在上班時間內,排定常年教育訓練課程,可是又為避免耽誤龐雜的工作,每個月一般只固定排定八小時左右的相關課程,很明顯的似乎不太夠。但是,這也是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,所採取不是辦法的辦法了。

再擴大範圍來談,警察專業,也應該包括了無形的執勤態度。往往在處理事情時,警察如果能夠以和緩的心態來處理,或許就能降低民眾的抱怨,進而提高民眾滿意度。試想一個人從凌晨一點或三點連續上班十二小時,處理大大小小的突發狀況後,他的精神與心力必然盪到谷底,這時脾氣也就跟著來了,從而很多新聞事件就此產生。

所以,如果可以的話,警察與民眾應該彼此相互多體諒一分,那麼彼此的關係,也將能夠更進一步了。

 

 

【結論】

一般來說,民眾對於警察的觀感,主要源自兩方面,一是自己的親身經歷,二是新聞媒體。透過本文的論述,希望能讓讀者對警察有更深入的認識,不再只是浮於媒體的表面報導,或是聳動的標題。

警察一角,不論是對於從事警察工作者、民眾,甚至是有權決定、制定警政方針的政治人物而言,似乎總讓人得以見到人的本性,甚至彰顯出一個人的道德修養來。下一次,當你扮演警察、民眾或政治人物時,都請你捫心自問一下,你所遭遇到的課題,究竟是誰的問題?又是誰該負責呢?







-------【寫在最後】-------

其實,原本沒想過會在報紙上寫這樣的文章,還挺嚴肅的呢!也蠻想逃避的...,一來我對於自己的文筆並不是非常有信心;二來,我又真的了解警察多少呢?不過,既然都答應了,也只好硬著頭皮寫了,至於評價如何,姑且不論,就當作是一次難得的經驗吧!( 反正現在報紙的社論,都歡迎讀者投書咩...XD )

如果說警察號稱八萬大軍的話,並不是每個警察都在第一線執行衝鋒陷陣的任務,就好比軍隊中有傳令兵、伙房兵等等其他執行非主流性任務者一樣。而我呢,就是屬於非主流性的這種,也就是說,跟一般民眾所認知的警察,是有一段差距的。


不過,同為警察一員,也跟許多警察相處過,總是有些想法會想要表達出來 ( 特別是看了學生的職場甘苦談後 ),剛好這次是應警察節而寫專題,就藉機搖筆直書吧!

當然,警察還有許多方面可以寫,我也不可能把警察都說的清楚,所以我把這篇文章放在Blog,並且轉寄給各位,如果各位也想補充或是論述自己的觀點,歡迎留言

警察比其他公務員特殊,又得到更多鎂燈光的注視,注定比其他公務員辛苦許多。但是,如果我們把種種條件都羅列進去思索,其實,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甘苦談,都不輕鬆。就讓我們從自己做起,少一點抱怨、多一份體貼吧!

最後,感謝國倫學長給我這次寫作機會^^ ( 爬格子很辛苦捏,特別是摸不著頭緒時... )。




      ※ 網路版本:http://epochtimes.com/b5/7/6/15/n1745498.htm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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