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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】(明慧記者李慧容台灣綜合報導)近日,新竹高科技公司經理、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赴江西探親,在返台途經贛州機場時,遭到中共警察綁架,至今下落不明。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鼎邦家屬在立委鄭麗君、尤美女,台聯黨主席黃昆輝陪同下召開記者會,呼籲台灣政府積極營救,中共當局應立即無條件釋放鼎邦。

鼎邦太太表示,她先生預定十八日回台,大陸親人在贛州機場送機後,鼎邦就沒再與台灣家人聯繫。經大陸親人透過關係尋找後,發現他於贛州入關後就被當地公安帶走,非法拘留的理由是:需要他「協助調查法輪功」。

現年五十三歲的鼎邦是國立交通大學控制工程研究所碩士,育有一兒一女。太太說他為人正直,從不與人為惡。公公是一九四九年來台老兵,已經過世十五年;但在大陸留有兩個跟鼎邦同父異母的兄弟,鼎邦還時常提供協助。鼎邦修煉法輪功已有一段時間,上次去大陸是二零零七年。

母在記者會上表達,「法輪大法好,修煉法輪功沒有錯,中共不應該迫害法輪功,儘快釋放我兒子回來。」鼎邦的女兒鍾愛今年剛從台灣大學畢業,她在臉書上緊急呼籲,「我的父親出了事情」、「台灣政府一定要幫助我們要求中共趕快放人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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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二十二日上午,鼎邦家屬(左一女兒、二太太、三母親)在立委鄭麗君(中)、尤美女(右三)、
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(右二)及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(右一)陪同下,
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呼籲台灣政府出面緊急營救被中共非法抓捕的鐘鼎邦

 

 

 

 

要求政府應盡全力營救鐘鼎邦

立法委員鄭麗君表示:「立即釋放鼎邦先生,我們也呼籲要求,我方政府盡所有最大可能,盡所有最大可能,能夠讓鐘鼎邦先生無條件釋放。」她提到:過去曾經看到總統府層級來關心法輪功學員林曉凱被(中共)拘押的案例,我們也要求總統府盡全力讓鐘 鼎邦無條件地釋放,立即返台和家人團聚。

立委尤美女則表示,這是何其諷刺,當兩岸政府正在談投資保障協議時,今天就有一個活生生的案例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曾決議,投資保障協議應規範「三權」;如果台灣人民人身自由在當地被拘束時,台灣代表與家屬應該具有探視權,同時被告也要有律師的在場權利。

兩岸已於二零零九年簽訂「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」,協議規定,若有人身自由遭拘束情事,應「及時」通知對方。而台灣法務部官員曾表示,我方對「及時」的認定就是指二十四小時內。

黃昆輝表示,中共公安以「協助調查法輪功」為由綁架鼎邦,這突顯無法無天的中共搜集台灣的內情、個資(個人資料)相當厲害,他們想盡辦法來搜集、滲透台灣。他強調,這是非常嚴重的侵犯人權事件,公安隨便把去中國大陸的台灣人抓起來,公安比強盜流氓還要過份,他呼籲台灣政府要求中共釋放鼎邦。

「兩岸協議」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強調,中國大陸沒有獨立司法,公安可以隨便抓人、迫害法輪功,事實上政法委制度是造成中國大陸許多人權受迫害的根源,政法委體系一日不廢除,中國就不會有公正的司法體系,這是中國當政者必需嚴肅面對的事情。「政府應立刻出面交涉讓鐘鼎邦能夠儘快被釋放,否則對國人在大陸人身自由無端受害個案,兩督盟與民間團體一定會發起聲援的行動。」

 

海基會及陸委會均表示會協助處理

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馬紹章接受採訪時表示,海基會十九日上午接到鼎邦家屬陳情後,當天即致函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,請大陸相關機關協助。鼎邦家屬二十日傍晚再度來 電告知,鼎邦在大陸遭公安關押並疑與法輪功有關,海基會今天發函法務部、刑事局,希望透過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」,協助處理此事。

中共五天來未作出任何羈押通報,陸委會表示,大陸官方必須正視並嚴肅面對,尊重其人民對於思想、言論自由的主張及基本人權等普世價值,並努力回應及確實改善。陸委會將持續關心本案之後續發展並提供家屬必要的協助。

 

強烈譴責中共,要求立即釋放

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律師表示,據最新消息,江西贛州公安對外表示,關於鼎邦的事要去找國保及「610」。她呼籲,「對那些在中共政法委控制下的公檢法司,包括國保和 610 辦公室裏面還為虎作倀的人,法輪功團體、法輪功人權律師要求法辦元凶的心意不會變,我們勸你們回頭是岸,不要再作江澤民、周永康集團的替罪羊。」

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教授說,中共酷刑迫害法輪功,這在國際上不能被認同,做這種事情的這些人很危險,未來難逃被審判的命運。他呼籲這些人趕快放下屠刀、將功補罪。他呼籲台灣各界聲援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,更不能容許中共迫害的黑手伸到台灣。

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強烈要求,大陸當局立即無條件地釋放鼎邦先生,並保證未來不得再做這種非法拘留。

 

台灣法輪功學員赴大陸遭中共迫害一覽表(1998~2009)

姓名

性別

台灣法輪功學員受害情況簡述

邵玉華

2009 年 7 月底赴河南探親,7 月 31 日外出時被國安人員帶走。國安人員不讓她睡覺,對她輪番洗腦、要挾、逼問。

李鑫菊

2004 年 1 月 29 日赴江西南昌探親。被南昌國安非法關押 96 小時,受不人道訊問、搜身,脫光衣服,只留下內衣褲。上廁所、洗澡都不准關門。國安企圖威逼李女士當特務,搜集台灣及全球法輪功的活動、台灣的選舉等情報,並強迫其簽署「悔過書」。

林曉凱

2003 年 9 月 29 日前往上海探訪法輪功學員。10 月 7 日遭上海國安局非法拘捕 20 天,審訊時間最長達 24 小時,要求放棄信仰、威脅判刑、要求招供台灣法輪功所有活動情況,並恫嚇返台後若揭露他們的邪惡行徑,會讓他在台灣活不下去。最後,被迫簽署「悔過書」後釋放。

王秀華

2003 年 1 月 2 日因公赴上海出差。甫抵浦東機場,便遭公安強行帶至上海國安局,遭非法拘留28 天,每天進行 18 小時以上的訊問,辱罵、威脅、恐嚇、體罰,常常 30、40 個小時不讓睡覺,被罰站。經家人花費大量金錢、奔走關係後釋回。

程士弘

2002 年 10 月赴深圳後被非法拘捕。

范國華

2002 年 7 月全家赴青島探親。在青島的第三天遭便衣警察帶到派出所,被警察打兩記耳光,全家於次日被遣返。

詹君佩

2002 年 2 月 8 日與女兒返鄉探親,在合肥機場被公安非法拘捕,遭長時間訊問、威脅、恐嚇。女兒年幼,至今心理創傷未癒,表示今生不願再踏入中國大陸。

張瓊

2002 年 1 月返回安徽被捕、非法判刑。家人付 1 萬元人民幣保釋出來後再度被捕,於押回安徽途中逃走,後於 2002 年 10 月與程士弘在深圳會合後被捕。

程曦

2002 年 1 月 9 日赴深圳探親。當年被非法拘捕,後判刑 4 年。

杜世雄

2000 年 2 月 5 日,三人一起經香港、廣州到北京與學員交流,在北京遭到非法拘捕,受辱罵、威脅、恐嚇體罰、精神折磨,被迫招供所認識之大陸學員,身心受創。

楊榮生

林善本

宋豔

1999 年 9 月 14 日赴山東探親。在轉往北京的路上,被公安非法拘捕、關押在山東淄博市張店區西六路派出所 13 天,遭辱罵恐嚇。後經家人繳交罰金及寫保證書後,始獲釋放。

項利傑

1998 年 9 月赴吉林探親。中共迫害法輪功後,她被非法逮捕、判刑 3 年。在勞教所服刑絕食 55 天期間,被強迫插管灌食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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